企业厂房出租账务处理
来源:www.cddwang.com
作者:厂多多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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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出租是指企业将部分或全部房屋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承租方,由承租方按双方约定的期限、数额及方式使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4号——收入》的规定,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应当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进行计量。因此,对于租出固定资产在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一、账务处理
1、租赁期内的租金:
1如果该厂房为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自有房(即未完工状态),则按直线法计算确定租金;
2如果该厂房为已投入使用的自有房(即已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则按照公允价值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3如果该厂房为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无自用房屋的自制自用的房屋,则在租赁期开始日直接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支出等科目;
4若期末一次性收取房租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
2、租赁期后的租金:
1如果是自行建造的自用房或自制自用的房屋等自制自用时发生的设备维修费、日常修理费、水电费等各项经营费用均应在发生当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若是购入的自制自用时发生的设备维护保养费应在月末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借方;
3若是外购的自用设备及工具发生的各项加工修理费应在发生当日计入相关成本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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